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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问题

 05-11 13:50  悬赏 0  发布者:笨笨丫头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23)
我和我老公结婚两年不到,男方从结婚那时候开始就是性功能障碍,我有男方看病的单子,现在我想起诉离婚.请问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多少合适.男方结婚时给的彩礼可以不归还吗.当时结婚时我买的家电和去的东西能不能要回来的,起诉离婚会一次就判离吗. 请给我一个详细一点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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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7年05月11日 15时19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第一,关于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本律师认为,您要求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因为您的情形是不符合要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规定,且没有证据证明,因此,精神赔偿得不到支持。
    第二,关于结婚时彩礼是否需要归还问题。本律师认为,如果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的,是不需要归还的。理由如下:《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您是不需要返还的,再者,对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举证责任在他,所以,举证不能时,对方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关于结婚时购买的家电等物品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你们在结婚时购买的东西或物品,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平均分割。
    第四,关于起诉离婚是否一次可以判处离婚的问题。根据您的描述,对方在婚前都患有性功能障碍,结婚后也久治不愈,且您知道对方存在病历单据,如果您能够获取并作为证据使用,法官会将其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一个情形来考虑的,很可能第一次判处离婚。如果法院不能判处离婚,您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那时候判处离婚问题不大。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追问:

您好,请问婚后男方一直住在女方家里的,女方起诉的时候可以要求他住这么久的生活费或什么的补偿吗

回答:

您好,这个一般法院不会支持的,因为双方并未离婚,属于共同生活,要求支付生活费也没有法律依据的。中肯建议,如有问题可以继续追问,为您解答或者加好友联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1 13:53
能不能离婚或者是想离婚,需要根据男女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看,看选择哪种离婚方式,看你们之间是否存在可以判离婚的情形等。离婚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方式是双方协议离婚,协商好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离婚手续,这种情况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另一种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这种情况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根据男女双方之间的情况来判定的,主要是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难以治愈的身体缺陷或疾病等情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情况来判定。

如果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以上诉讼离婚中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那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需要男女双方第二次诉讼时法院才会判决男女双方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是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当然在这个期间男女双方是可以随时协议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7-05-11 13:56
你好,一、彩礼可以不退,因为已经领结婚证。二、可以起诉离婚,一般不能要求精神赔偿。三、如果男方坚持不同意,一般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四、家电等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7-05-11 14:01
1、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因为男方也不希望有病,他也没有伤害、侵害你;2、彩礼不用退还;3、你为结婚买的用品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得一半;4、因为对方有“性功能障碍”很可能一次性判决离婚的;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不一定对。
我的补充: 2017-05-11 15:20
应该是他没有故意伤害或者侵害你。
回复时间: 2017-05-11 14:13
你好!
1、对于离婚,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离婚。而性生活是夫妻之间比较重要,也是维系感情重大的因素。有证据证明,又是结婚不久,并且陪同治疗未见好转,作为妻子经过两年,对夫妻生活失去信心。对于此,可以作为认为感情破裂的理由判决离婚。在此情况下,一次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
2、结婚并一起共同生活,女方也付出很大,按法律规定,结婚并一起共同生活,彩礼不支持返还。你可以不用还。
3、对于结婚后购买的家电什么的,一般认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您好,请问婚后男方一直在女方生活的,那女方起诉的时候可以要求男方这方面的费用吗

回答:

如果生活费,一般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7-05-11 14:15
您好,离婚不需要向对方支付赔偿金,也不需要返还彩礼钱。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17-05-11 15:07
你好,结婚时候的彩礼可以不予归还,结婚期间购买的东西会参与到离婚财产分配中来,正常起诉离婚法院需要进行调解,你的的情况特殊,一次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有的。
回复时间: 2017-05-11 15:44
您好,一、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的情况不属于上述情形,因此,离婚时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你们以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须返还彩礼;
三、“性”是维系夫妻感情、繁衍后代的重要因素,鉴于男方的情况,只要证据充分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你可以上诉;
四、结婚时购买的家电,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你嫁到男方带的随身物品,属于个人财产,可以拿回。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1 17:11
你好!
1.男方如果不同意离婚,你可以起诉对方离婚;
2.男方给的彩礼,你们都登记结婚满两年了,一般是不用退还了;
3.结婚时购买的家电、嫁妆,如果是领证之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领证之前的,属于个人财产;
4.起诉会不会判离和起诉的次数没有直接的关系,能不能离婚,法院判离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
5.男方有性功能障碍,你得有证据证明,男方的治疗记录、治疗单据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6.申请损害赔偿,对方有这几种情况就可以,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7-05-11 17:14
1、如你所述,不是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无法要求精神赔偿。

2、已经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可以不退还彩礼。

3、第一次起诉能否判决离婚,需要依据你起诉离婚和提交证据来确定。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7-05-11 17:17
已经结婚两年,彩礼是不需要返还的。多次起诉离婚,最终是会判离的。
回复时间: 2017-05-11 18:00
能不能离婚需要法院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
回复时间: 2017-05-11 18:58
不用归还彩礼。你的嫁妆拿回。一般两次判离。精神损失费不支持。
回复时间: 2017-05-11 21:12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要求离婚
回复时间: 2017-05-12 10:29
我办的一个案件和你的情况大致一致,法院判离婚了。一、彩礼可以不退,因为已经领结婚证。二、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能要求精神赔偿。三、一般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但确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离婚,。四、家电等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7-05-12 10:42
彩礼可以不退,因为已经领结婚证。可以起诉离婚,一般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5-12 12:06
一般第一次离婚判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对方明知自己的问题还结婚可能索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5-13 10:17
精神赔偿得不到支持。
如果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的,是不需要归还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们在结婚时购买的东西或物品,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平均分割。
根据您的描述,对方在婚前都患有性功能障碍,结婚后也久治不愈,且您知道对方存在病历单据,如果您能够获取并作为证据使用,法官会将其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一个情形来考虑的,很可能第一次判处离婚。如果法院不能判处离婚,您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那时候判处离婚问题不大。
回复时间: 2017-05-13 13:23
不能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5-13 17:28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回复时间: 2017-05-14 14:11
你好!
1、性功能障碍不是离婚的法定理由,离婚的法定理由是感情破裂。
2、如果男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3、性功能障碍离婚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4、男方彩礼的只要在法定条件下才会被判退还,你说的情况不应被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5、结婚时女方买的家电等陪嫁物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当平均分割。
6、不管男方在女方生活,还是女方在男方生活,均不能要求对方支付生活费等费用。
7、因此,如你有证据证明男方因性功能障碍不能发生性关系,且久治不愈,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5-15 09:27
不能请求精神赔偿。彩礼不用归还。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起诉不一定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7-05-15 14:51
一、彩礼可以不退,因为已经领结婚证。二、可以起诉离婚,一般不能要求精神赔偿。三、如果男方坚持不同意,一般第一次起诉可能不判离。四、家电等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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