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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期不满一年,想要不租,房主要扣2000元违约金,我与房主签的租房合同是否没有法律效力。

内蒙古-呼伦贝尔 07-27 10:27  悬赏 0  发布者:dnvaqo 给我留言  回答:(2)
2012年7月6日我所租住的楼房开始停水,是由于楼房下的水管道出现问题,找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说不是他们的责任,他们不管。由于此楼没有物业管理,所以楼中住户想用大修积金费来修理此管道。
直到7月25日还没有任何消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修好。
    我向房主提出8月21日退房,房主要扣我2000元违约金,我与房主是签了一份租房合同(此房租期是一年,在承租期内如有一方违约,需付对方2000元),但是由于没水使我才不租的,况且我又不是马上退房,我还给房主近一个月的时间可以寻找新的租户。
    请问:我与房主签的租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要8月21日退房,房主是不是不能扣我2000元违约金?
          此事我应如何找房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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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7-27 11:53
房屋不具备租赁的条件,可要求退房
回复时间: 2012-07-31 17:58
属于房主违约在先,你不需支付违约金。相反,由于无水使用而给你造成的损失你可以要求房主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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