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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

浙江-衢州 06-13 11:44  悬赏 0  发布者:1981蓝精……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律师!我老爸是1986年造的房子,当时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我老爸通过换土地和钱都说好的,所以当时就造好房子得到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在问题就出在我四叔叔想买我这块宅基地  价格出不起 我卖给别人他说有块土地是他的,我问过我爸说是他和我三叔叔是有一块的 ,当时的时候我三叔叔造房子用了我爷爷的房子,我爸爸也没有得到补偿啥的就说把三叔叔和四叔叔这块土地就这样抵了,而他和四叔叔他们两个人的事情他们相互抵了,现在我四叔叔就这样蛮不讲理,像这样的纠纷我们能站住脚吗  土地使用证上就我爸爸名字而并没有写他们的名字。您说我应该怎么维护我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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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15 16:39
您好!
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欢迎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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