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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卫自己的家园

浙江-丽水 08-02 09:52  悬赏 0  发布者:缘起缘落 给我留言  回答:(4)
案件是由三兄弟之间的房产引起的。十多年前甲兄弟是家里的老大,现在已经去世了,已是家里的老二,丙是家里的老三,已是这三兄弟当中经济最困难,人也是最不会说话,最老实的,他的大哥也就是甲在十多年前收了已300元钱把已现居住的房子卖给了已,可现已十多年过去了,甲已死了,当时也没任何的依据可以证明这房子是甲人卖给了已,而现在是拆迁时期,丙却冒出来将这300元还给了已,要将这房子收回,而甲的家人老婆和唯一的日子都不属于正常人,老娘也不在了,剩下的直系亲属就只有已和丙了,请问这种情况给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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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2 13:34
产权以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8-02 10:14
房屋登记为谁的就是谁的
回复时间: 2012-08-02 16:03
产权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12-08-03 10:02
房屋登记为谁的就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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