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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不动产证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

广东-深圳 06-19 23:30  悬赏 0  发布者:默默1983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5年在佛山买一房子,2017年收楼,全新未住,因为预约不到号一直未取不动产证。2017年4月签订二手买卖合同,隔日收到买家定金。(买卖合同中中介以及买家均清楚卖家未取不动产证)
2017年5月申请办理不动产证,5月26日拿证。
2017年5月收到买家首付,同时办理提前还贷。
2017年6月1日,佛山出台新政策,限购区域买家要有佛山社保一年(买家不符合),执行时点前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按原政策办理:买卖双方已签订房屋交易协议,并能提供交付定金或购房款的银行出入帐证明,中介答复:符合要求,可以继续办理。
2017年6月6日去银行办理涂销,6月7日拿新证,同日签订银行同贷书。
原约定6月19日去办理过户,突然接中介通知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过户(原因:因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卖家未取得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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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6-20 10:49
你好,由于政策原因无法办理过户,卖方没有过错,合同有效,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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