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徐荣康  李波  
已解决问题

医药费赔偿

 08-08 12:50  悬赏 0  发布者:824800……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红河 回答:(2)
和老婆两人乘车,在站台和两位妇女争吵,发生口角,两位妇女拖住我老婆不放,我下车来被老人拖住,我就踢了老人一脚右腹部,老人原来有冠心病,心脏病,高血压,现在在医院治疗,医生说踢到的部位没什么大碍,就是因为情绪激动引起这些病发作!!!我想咨询怎么赔偿是不是全部责任都是我的,他医冠心病,心脏病,高血压的医药费该不该我承担。我该怎么承担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8月08日 14时35分
都是不冷静惹的祸。及时承担治疗费。治疗好以后再说。
追问:

现在是对方先付医药费。。。我踢的部位已经没有什么问题。现在主要在医她的冠心病!!!这种病怎么能医好啊

回答:

如果是你的行为所致,当然应该承担。如果与你的行为无关的费用,你不用承担。治疗结束以后,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因果关系鉴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那只能等出院在看了,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08 15:14
你好,这要看你踢到老人的行为与引发的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才能确定,不可能要去你承担老人固有疾病的治疗费用。
追问:

现在老人被我踢的地方已经没大碍了。。。只是冠心病需要住院!!!我该承当哪部分,当时我们都到当地公安局,双方都还好,过了一会老人情绪激动才送医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徐汇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山东聊城
四川成都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5286
四川 成都
人气:797673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843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