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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66岁打工时骨盆5处骨折,左脚踝骨骨折,没有劳动合同,索要赔偿多少合适?

黑龙江-齐齐哈尔 07-23 21:29  悬赏 0  发布者:tianji……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爸今年66岁了,上班3天,砸伤,骨盆5处骨折,左脚踝骨骨折,没有劳动合同,住院31天,体内打2块钢板,8颗钢钉。想一次性得到赔偿,多少钱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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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7-23 21:52
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23 21:52
你好,可以携带材料面议律师,需要鉴定伤残等级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42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7-24 06:44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回复时间: 2017-07-23 21:33
你好,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具体赔偿标准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7-07-24 06:53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17-07-24 07:00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7-07-24 08:24
你好,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请求相应的工伤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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