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先工伤后在送回老家的路上又出车祸该这么打官司

江苏 08-14 14:46  悬赏 0  发布者:淘桃妖妖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爸爸7月9号在南京雨花台区工地被玻璃砸到腰,在南京医院住了一个礼拜,医生说是压缩性骨折,没什么太大问题,回家疗养3月就可以,7月15号出院由包工头开他哥哥的车送我爸爸回家,车在路上开的快了,在兴化地带刹车出了单方面交通事故,车子撞在了护栏上,导致我爸爸头部撞在了车门使他颈椎骨折,高位截瘫。当时有报警,车子保了交强险,我爸爸现在在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现在我爸爸在医院还需要一大笔的费用来治疗,包工头给了6万元后我们在找他要钱就说没有,现在连人都找不到了,我们自己垫付了7万多元,我爸爸目前在重症监护室一天的费用就是6000元,对于我们农村家庭实在是支付不起,8月5号我们来南京找工地方,工地方负责人说他们会负责,说无论如何先救人在找到包工头。让我们先回去第二天再来,6号我们去找他的时候他又说不管了,给了我们1万元说和他们无关。一万元只够称两天的啊。想问一下我们要怎么找工地方和包工头理赔?这个官司要怎么打?谁来帮帮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14 14:53
委托律师帮助,要求落实工伤待遇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8-15 17:37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要求赔偿

赔偿计算
1 医疗费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后续医疗费
2 交通食宿费计算公式
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
3 住院伙食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日)*70%*人数*天数
4 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 停工留薪期间的计算公式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月工资福利待遇*医疗期
6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护理费=护理人收入(护理人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参照当地同级护工劳务报酬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如需多人照顾,医院或鉴定机构应明确指出须多人照顾)*护理期限(计算到评残时为止)
评残后:护理费赔偿金额有三种情况: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满以上5项为完全不能自理,满以上三项为大部分不能自理,满其中一项为部分不能自理
完全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40%
部分不能自理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护理期限(月)*30%
评残后的护理期限计算到职工恢复生活治理能力为止,最长不超过20年
7 各级伤残待遇的计算公式
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月数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7个月
     伤残金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本人工资*百分数
     一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每月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回复时间: 2012-08-14 15:01
1、若是在工作期间履行工作的过程中受伤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若与对方协商不成,可凭工伤认定书及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2、关于交通事故,可以向法院起诉车辆投保交强险的公司,其不足以赔偿的应当由肇事司机承担,若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其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2-08-14 17:43
可以联系我打官司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江苏苏州
广东茂名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广东东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9211
湖南 长沙
人气:555992
安徽 合肥
人气:289684
重庆 江北
人气:68728
河北 石家庄
人气:516562
广东 深圳
人气:13897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