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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验后解约

山东-济南 04-29 10:56  悬赏 10  发布者:zgz 给我留言  回答:(2)
您好,我是应届毕业生,我想咨询下,我之前和一家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书,单位没有培训,协议补充条款规定违约金三千元。现在考上研究生想和单位解约,公司要求交纳违约金,但是同学说:“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合同)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或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不视为违约,用人单位不得收取违约金。”我想问一下是否有此规定,具体在哪里?非常谢谢。
问题补充:
单位说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法范畴,属于民法范畴。即,不能按劳动法有关法律来进行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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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4-29 11:12
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就可以了,单位未对你进行专门培训,违约金只有负有保密义务时才适用。
回复时间: 2010-04-29 11:23
不得收取违约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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