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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且以不服从安排为由调岗,合法吗

安徽-滁州 08-03 22:25  悬赏 5  发布者:smsjh 给我留言  回答:(1)
各位律师好,我因组长要求未接电话10分钟回电,否则扣工资的要求过于苛刻(公司规定的30分钟),我对小组长的要求提出质疑,并要求支付未付的加班费,组长做不了主,把我交到大部门处理(原小组以不服从管理为由不再接收),部门领导认为我的要求合理,但公司办不到,并以原部门不愿接收为由,让我写不要加班费和服从管理的保证书,我对此产生质疑,不愿写此保证书,部门领导让我自己找岗,否则发配综合办待岗处理。经部门领导协商未果,部门领导以不服从安排为由,上报给综合办将我待岗,我对此不认同,并且索要加班费,综合办仅电话通知我,说我已被待岗并要求明天去指定地点签到。我不同意,并且要求出具书面说明和待岗缘由。综合办以我不是他们员工为由,说让劳务派遣公司给我出具待岗通知(我是劳务派遣的,而且在单位工作近9年,之前签约那家劳务派遣公司听说已和安徽电信工程公司合并,并且我们合同到期以后,就被单位要求和另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问:1、公司对我待岗的做法合理吗?我可以拒绝服从安排,还在原岗位上班签到吗?2、签完到可以去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吗,上班时间离岗会被算旷工,扣工资吗?不想因背理被开除
问题补充:
只有写:不要加班费和服从管理的保证书,才肯给我调到另一部门相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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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7-08-03 22:5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我可以在原部门签到和继续上班,而不是单位指定的待岗地点签到吗?(单位仅电话通知待岗,去指定地点报道,未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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