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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租房合同,房主弟弟签的房主名字,却在名字上按自己的手印,请问有效吗

河北-廊坊 08-20 09:42  悬赏 0  发布者:fvgfvg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甲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房子是乙方的,最后合同上面的名字是乙方的,而名字上面的手印是甲的,请问,这个合同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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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0 09:46
此合同为可撤销合同,被代理人即乙方,其有权利请求撤销或者追认该代理行为。
追问:

现在是一个押金的问题,房子押金是4000元,合同要求是一年,如果提前终止合同,将不退还押金。由于生意惨淡,每个月3600元的房租,负担不起,就想咨询下,这样签订的合同有效吗。如果公办,我们的胜算是多少。除了没有租赁一年,我们其他都没有违约。而且,提前一个月的时候,他们就在我们房门口,贴上了 招租的 广告,更加影响我们的生意,我们能向房主要损失吗?其实,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因为这个一年的合约,问过她弟弟,她弟弟说,租多久没关系,只要提前一个月说,就可以,但那是口头的,现在压根不承认,而且,她这样糊弄过3-4家租房的了
如果他们现在私自授权,就生效吗?

回答:

一、你在此合同关系中,是作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即房主)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支付房屋租金的问题。是这个经营中的商业风险问题,你应当自己来承担。如果上述签订合同的事项得到房主的授权,合同有效的情况下,你也无法证明他所说的“租多久没关系,只要提前一个月说,就可以”的承诺。那么你要是想要回你的押金,只能等到房屋租赁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同对方愿意返还你押金。

回复时间: 2012-08-20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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