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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病投保两年过后能否得到理赔

广东-东莞 08-23 11:38  悬赏 0  发布者:hui886…… 给我留言  回答:(3)
: 如果一个保险代理人明知自己老公有早期的肝硬化,但还是以她为投保人,老公为被保投险人,她为受益人,购买了一份平安人身保障30万,重大疾病30万,意外伤害20万的智胜人生万能的保险,而公司没有要求体检又承保了。

如果三年过后该被保险人,因为肝病发生理赔。保险公司为能否认定该保单不成立呢。受益人能否得到人身保障的保险金,或者是重大疾病的提前给付?
或者三年过后因意外造成伤害的该保单是否能得到赔偿?能否根据保险法不可抗辨条款认定保单成立?

如果换成一年发生意外该保单还能否成立,得到赔偿。 
保险公司会否因为投保人\受益人是保险代理人而就这一点不履行理赔,或者是对不可抗辨条款产生争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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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8-24 09:48
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
追问:

到时候保险公司不会根据投保人是保险代理人这一点进行争辩,不认定这情况是不如实告知而是欺诈.让投保人自己承担未如实告知的后果呢?.
如果现在把投保人更该为被保险人本人,收益人为其它的人的话,会不会好一些呢.(重点想知道)(麻烦律师详细点为我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8-24 21:34
不服就打官司吧
回复时间: 2012-08-24 23:47
根据保险合同进行理赔。
追问:

到时候保险公司不会根据投保人是保险代理人这一点进行争辩,不认定这情况是不如实告知而是欺诈.让投保人自己承担未如实告知的后果呢?.
如果现在把投保人更该为被保险人本人,收益人为其它的人的话,会不会好一些呢.(重点想知道)(麻烦律师详细点为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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