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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我与前妻在离婚前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名是我。离婚时协商房产归子女

江苏-泰州 08-21 23:2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李律师,我与前妻在离婚前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名是我。离婚时协商房产归子女,债务由女方承担,但她一直没有履行银行还款义务,由此我己是银行信用不良户,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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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8-21 23:32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所偿还的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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