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邹国良•良一房建团队  丁云龙  吴健弘  陈宇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交通事故赔偿

北京-房山区 09-08 11:04  悬赏 0  发布者:zwd670…… 给我留言  回答:(11)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如果对方一直拖欠医药住院等相关费用,如何起诉?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08 12:47
你好,需要准备起诉状、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票据等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9-08 13:00
你好:到法院去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08 13:34
你好,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17-09-08 11:19
你好,对方全责,可以持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看病消费的一些单据起诉,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9-08 11:20
你好,报警,根据交警定责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9-08 11:24
可以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7-09-08 11:26
报警,根据交警定责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9-08 11:54
搜集证据起诉要求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赔偿,具体情况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7-09-08 12:02
你好,根据事故认定结果起诉索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7-09-08 14:52
积极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7-09-21 16:10
你好 ,由交警认定事故责任,以事故责任书为准。 具体认定办法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最新回复律师
江西 宜春
人气:239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2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