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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09-01 16:08  悬赏 20  发布者:hawkcy…… 给我留言 地区:辽宁-营口 回答:(2)
老师:
爷爷在生前曾再婚,并在临去世前将自己名下的房产做了遗嘱公证:在他死后房子由后奶继承,后奶百年后,由爷爷亲生长子继承。这份遗嘱能否保证后奶死后房子能够由爷爷亲生长子继承?如果后奶重新立一份遗嘱将房子给她自己亲生子女继承,新立遗嘱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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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9月01日 16时57分
1、你爷爷的遗嘱实质上是将房产由你奶奶居住至去世。在你奶奶去世后由你爷爷亲生长子继承。2、房产不是你后奶的。由她重新立遗嘱将房子给她自己亲生子女继承是无效的。3、但是,如果经审判认定你爷爷的遗嘱是房产由你奶奶继承,你后奶重新立一份遗嘱将房子给她自己亲生子女继承将是有效的。
追问:

谢谢您,王律师
当时的立遗嘱的本意是第一点,后奶只有居住权,但现在爷爷已经去世。但是在遗嘱中说明了是后奶继承房产,这是不是就是意味着后奶可以在房产证上写后奶的名字,并可以自己自由支配房子的最终归属权,只有后奶不立任何关于房产的遗嘱,房子才能归爷爷的长子继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您的解释非常合情合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1 16:34
需要详谈,可以联系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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