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吴健弘  罗雨晴  李仁红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房屋土地使用证明转让

四川-达州 09-14 14:37  悬赏 0  发布者:大学1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98年在四川农村和我哥修了一栋房屋,但房屋的宅基地证明是我哥用他的名字去办的,而后我哥在外地买了房,我与我哥只写了一份转让协议,申明我付给他多少钱之后房屋的产权归我。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我是否要去办理过户手续?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7-09-14 14:46
最好办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14 15:08
要去办理过户手续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076积分
回复时间: 2017-09-14 15:14
最好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7-09-14 15:04
有效的,最好是去办理过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7-09-14 15:06
原则上是要去过户的。你好你哥拿上户口本及协议到国有土地部门就可以办了。
回复时间: 2017-09-14 16:56
您好,如果都是同一个村集体的户口,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7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54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