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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求大师们解答,这样的事件和这样的承诺书有效吗?

广东-东莞 09-07 16:20  悬赏 0  发布者:vivian…… 给我留言  回答:(1)
外籍人士A去买房,现场售楼人员B确保说外籍人士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文件手续一定能办到,并且有销售处的现场律师帮忙办理,绝对没问题。A相信并听从B交付了定金和签署了商品房认购协议,在规定时间内A准备好了当时售楼人员要求办理的文件,但此时售楼人员提出还需办理在当地的个人纳税单和婚姻公证,外籍人士没有在当地纳税所以没有办法办理此文件,导致无法办理银行贷款,此时定金已付,售楼处人员这样的行为算欺骗性诱导顾客购买吗?定金是能要回的吗?商品房认购协议中的期限因上述情况而延期,A写了要求延期的承诺书,并且双方都有签名,A拿了承诺书的复印件和拍照了,B拿原件上交,是可以确保A的法律权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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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07 16:40
1、在没签订承诺书前,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
2、签订了承诺书是对前一份合同的追认并改变了交房的期限。只能在约定的期限后收楼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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