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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划拨土地上全额集资建的房子,卖给职工,能算福利分房吗?

 09-04 21:46  悬赏 10  发布者:dcwu53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合肥 回答:(4)
单位组织实施在政府划拨土地上集资建的房子,职工按审计结算价购买,其中,根据职务、职称划分三个级别(优惠面积),每平方优惠1千2百元。房产证中“共有情况”是“单独所有”,“权利类型”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是“划拨/集资建房”。单位没有出钱。房子可以上市买卖。1.职工按规定价格购买了此集资房,是否就享受了福利分房?2.如按单位根据职称的分类,每平米优惠1200元的总优惠价补交单位,能否能算没有享受福利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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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23年09月05日 09时11分
集资房不算福利分房,单位福利房和单位集资房的区别如下:

1、产权归属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房屋产权归单位所有,后期职工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获得全部或者部分产权;单位集资房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2、土地来源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国有单位申请划拨国有土地;单位集资房是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

3、出资方式不一样:单位福利房是由单位直接出资,后期职工可购买;单位集资房是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23-09-04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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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3-09-05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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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9920积分
回复时间: 2023-09-0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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