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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咨询

内蒙古-通辽 09-11 17:11  悬赏 15  发布者:tlwuxi……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朋友 是开修理部的前三年有个认识的顾客放一块废旧蓄电池 说看看什么问题就走了一直没来索要 和询问。今年朋友搬迁找不到顾客就当废品处理了,可是 前几天顾客来要放置三年多的蓄电池,而且顾客有强硬索赔的的态度。是不是要按正常保留一定时间,超过时间要收 保管费呢?这其中什么凭证 手续 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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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1 17:22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9-13 15:04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及完成的工作成果。但对于未支付劳动报酬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并通知定作人应当在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定作人仍不履行债务的,承揽人可以与定作人协议处理留置物,你这里唯一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就是没与定作人协商处理留置物。保管费你是应收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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