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工伤赔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职工受伤,企业申请工伤认定,认定部门不予认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家属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西城区 10-13 19:38  悬赏 0  发布者:110 回答:(5)
职工受伤,企业申请工伤认定,认定部门不予认定。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家属提起行政诉讼。请问二者是否冲突?诉讼期间行政复议中止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7-10-15 10:12
您好,行政复议中止的!
回复时间: 2017-10-13 19:59
请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7-10-13 20:00
您好,请咨询社保部门
回复时间: 2017-10-13 20:21
你好,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可由所在单位(30日内)或个人(1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7-10-14 11:00
咨询社保 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北京西城区
福建厦门
山东淄博
山东聊城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9417
湖南 长沙
人气:547161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732
山东 临沂
人气:249889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10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8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4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