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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及公司业务问题

上海-徐汇区 09-19 20:57  悬赏 0  发布者:renyij……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以前是新加坡一所学校的中国区负责人,现在我辞职了,但是以前和我合作的中国留学中介(有资质和没有合法资质的都有)依旧想让我为他们服务,服务的细节是,这些中介留学公司会去做广告啊,招生啊,收集材料啊,等他们都做完这些了,他们就把学生所有的材料发给我,我会把这些材料翻译,然后填入新加坡移民厅的表格,我也会帮助他们协调与院校之间的一些事宜,我只对这些中介公司,不对学生,也不参与他们的日常工作,只是他们不会申请新加坡移民厅的材料,我按照他们收集过来的材料,填写申请,我收取一部分的费用作为翻译手续快递费,我想咨询各位律师的是,如果这些黑中介被发现伪造材料或者做一些违规的事情,那我有联带责任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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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19 21:40
只有翻译,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19 21:50
要看你是不是明知,如果不明知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20 00:05
你发现伪造材料再提交的,有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9-20 07:58
“把这些材料翻译,然后填入新加坡移民厅的表格”是你为中介公司提供的劳务,你们双方之间形成的是“来料加工”型的承揽合同关系。“来料”是文字、符号等信息,本身自无所谓伪造或违规,对其进行翻译和填入表格,当不涉及什么责任,更何谈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只对中介公司负翻译错误和填表出错的责任,而无需对“来料”的真伪和违规与否向管束机关负责。
    “帮助他们协调与院校之间的一些事宜”是你在中介公司与院校之间进行的居间活动,如所实施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法无禁止则可行),则可进行而无需顾忌。
    提请注意的是:你所涉之事处于法律边缘地带,处理起来变数较大,遇到不是学者型的执法者,在“有错推定”的观念之下,被处理成“承担连带责任”并非不可能。望谨慎!
回复时间: 2012-09-20 11:41
你的工作只是材料翻译和填写,你不需要对文件的真实性审查工作负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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