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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产权证的标注面积问题

黑龙江-绥化 09-21 09:05  悬赏 0  发布者:yyx29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1993年购买了我镇大市场的二楼商服一间,开出的产权证面积为房屋的净面积,没有包括走廊等公摊面,当年不懂,大伙就都没有人要公摊面积,现在,大市场重建了,我们回迁时,政府说,走廊等公摊面时政府的,请问,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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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9-21 09:13
1、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的,不属于政府。
2、原产权证没有公摊面积,属于登记错误,可要求房产登记部门重新核准登记。
回复时间: 2012-09-21 09:14
你好,这属于房屋的公用面积,应去房屋管理局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0-04 20:27
你好,你的情况说的不够清楚,建议你补充详细的案件情况或联系好直接携带材料到所免费咨询,也可以来电免费咨询,再为你进行了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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