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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子女在户口本上是亲生关系,可以解除亲子关系吗?

广东-广州 09-22 22:58  悬赏 0  发布者:2012lx……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母于1999年收养了一名被遗弃的男婴,在户口本上并未注明是收养或领养。现父母手头上对此的收养资料仅有两张简易的纸据。一张附有“办理孤儿转养”字眼的名片,另一张盖有当地公安局的章予以证明,但这纸据上注明是被某人领养,此人并非我父母。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能否与其解除亲子关系?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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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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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9-23 18:01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2-09-23 06:56
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1
回复时间: 2012-09-23 10:58
积极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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