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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昌邑区法院违法办案 ,造成当事人巨额财产损失

吉林-吉林 10-03 10:45  悬赏 0  发布者:foxy7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吉林市公安局退休干部。现在以极其愤怒和失望的心情揭露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及其相关人员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我巨额财产损失的严重问题,以正视听。
2004年我起诉吉林市昌邑区蔬菜公司一案,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5月8日做出(2004)昌民二初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给付我人民币6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我于2005年8月9日到昌邑法院立案庭办理执行立案手续,正式递交了申请执行的材料,缴纳了申请执行费2664.00元,法院给我出示了正式的发票。当时,申请执行时,还要缴纳给昌邑法院内部的所谓的实际执行费(昌邑法院收取的无法律依据的执行费用)。一个叫做赵毅的立案庭法官找到我,表示具体帮助我办理此事。她说,实际执行费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3%收取,66万多元的案子须交2万元左右,让我先交1万元即可,剩余部分可以找院长缓缴,待执行案件结束回款后,再行支付。赵毅还要求我委托一名代理人(她的朋友叫贾辉),支付代理费4000元。我是正常办理执行立案,因此对赵毅法官的说法深信不疑,一切都按照她的要求办理。我交给赵毅1万元钱实际执行费,交给贾辉4000元钱,并在赵毅办公室办理了委托手续。
在随后的日子里,我每隔半个月打电话给赵毅法官,询问案件进行的情况,她始终讲,案件正在办理中。众所周知,法院执行难,而且我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执行立案,因此我以为执行案件都这样,也未产生怀疑。从2006年春节后,我就很难联系上赵毅法官了,偶尔接电话,她均称在外地,待回到吉林后立刻帮我落实此事。
此时,我仍然未产生怀疑。因为我走的是正常的申请立案的程序,并且缴纳了立案所需的所有费用,作为立案庭工作人员的赵毅还在积极办理。我有理由相信,昌邑法院应当按照正常程序,执行立案,维护我的权益。当时,只是觉得申请执行真的很费劲。就这样,我不断的找赵毅催促,她不断的说正在办理,快有结果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的也产生了怀疑。这时已经到了2008年末,我终于在法院堵到了法官赵毅。赵毅说案子已经立完了,正在执行阶段。为了让我相信,她把我领到了当时立案庭马学彦庭长的办公室。马庭长当即表示:“案子我已经批完了,现在蔬菜公司不存在了,商业总公司也解体了,下一步可以直接执行区政府,这对你来讲是好事。”又说:“现在是年底,眼看要过年了,如果年前执行肯定有人情费,所以建议年后再操作此案。”
春节过后,我到昌邑法院执行局一打听,才知道根本没有我这一号案件。我情绪十分激动,找到赵毅法官。她又把我领到马学彦庭长那。这次说法完全不同,说像我这样的案子共有500多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昌邑法院党组已经研究完了,近期启动程序统一交由执行局处理。马庭长和赵毅带我找到了一个姓秦的年轻法官,要来了案卷材料,并由赵毅领我到立案窗口,要求把案件转到执行局。而窗口人员说,此案不符合执行立案条件,如果要办,的请示张局长,并将材料退还给赵毅。此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案件至始至终都未执行立案,更不用说执行了。我翻看了整个案卷材料,里面根本没有实际执行费的收据,也没有院长缓批缴纳实际执行费的手续,我质问赵毅此事,赵毅解释说,手续在其书记员手里,书记员现在人大帮忙。为了不叫我遭受损失,赵毅表示现将1万元钱还给我,待日后找到票据时再把钱拿来。随后,赵毅领我到解放北路的建设银行取出1万元钱,交给了我。当我问其案件怎么办时,其说让我到执行局找张局长,言外之意她不管了。
至此,全部真相大白,实在是令人震惊。我依照正常程序递交执行立案申请,并交纳了足额的执行费用(包括昌邑法院自行收取的实际执行费),可是在随后的4年里,竟然连案件都未立上,更不要说执行了。国家司法机关闹出这么大的笑话,简直闻所未闻。4年间,昌邑法院官方从未给过我书面或是口头的正式文书或是答复,没有受理通知也没有不受理通知,没有立案通知也没有执行通知。总之,昌邑法院就没一个人主动联系过我,都是我去打听去找。而作为昌邑法院立案庭的庭长马学彦和法官赵毅给我的任何答复,我在当时都深信不疑的认为是代表昌邑法院对我案件的答复,特别是立案庭庭长两次都是对我进行了极其官方的谈话,无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否则我也不能深信不疑。但是,事实是,昌邑法院管理混乱,对符合执行立案条件的案件,不按程序和时限立案,一拖就是4年,且毫无动静。
而代表昌邑法院执行公务的马学彦庭长和赵毅法官更是丧尽天良,满口胡言,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形象,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是法官队伍的害群之马。首先,法官赵毅向我收取实际执行费,确系昌邑法院当时规定收取的内部执行费。但是,赵毅公包私囊,把钱揣进自己的腰包,然后百般推脱、欺骗。所谓收据、手续在书记员手中均为一派胡言。后来,事情败露,赵毅又假意将钱还给我,完全是一种犯罪还原行为。赵毅涉嫌犯罪,我有证据予以证明,并附于状告信之后。其次,立案庭马学彦的答复本应当尊重事实和法律,因为作为一庭之长,答复案件当事人,无论如何都是代表法院的职务行为。但是,马庭长的行为至少严重渎职并有包庇犯罪的嫌疑。马学彦隐瞒事实,案件原本没有有立案,硬是说自己已经把案件批完了,并交付了执行。撒下如此弥天大谎,黑的能说成白的,表明马庭长对国家赋予的司法权相当儿戏,渎职行为明显。后来,马又说,我的案件在500件积案里。经我事后查证,所谓积案,都是程序上有问题或是被告下落不明等案件,我的案件根本不是积案。这些谎言都足以证明至少赵毅的所作所为,马学彦都很清楚。在明知赵毅涉嫌犯罪的情形下,马学彦还帮助其圆谎,欺骗案件当事人,性质相当恶劣,完全是一种包庇犯罪的行为。我至今都不敢想象,马学彦和赵毅,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儿戏,其行为竟能荒唐到如此地步。而昌邑法院对法官和案件缺乏基本的管理,竟对合法申请的执行立案案件,在长达四年的期间内完全丧失监管,甚至是无人问津。昌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完全漠视了国家赋予其的司法权力,简直是对法律的亵渎。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让我愤怒和心寒。发现真相后,我立即找到昌邑法院的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马学彦和赵毅违法办案的情况。在我提供的事实和证据面前,昌邑法院的院长王玉堂无论是对案件本身还是对马学彦、赵毅的违法犯罪行为均无任何态度。马、赵的行为需要查证认定,而我的执行案件4年违法不立案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责任完全在昌邑法院。就是对此明显的法律错误,王玉堂院长都视而不见,次次推诿,不予纠正。足见王玉堂院长对法律的漠视,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屑。这种素质的人怎么能担任基层法院的一把手,怎么能做好人民的父母官呢!我带着极度悲愤的心情将昌邑法院及相关人员违法办案的情况,先后向昌邑区人大、昌邑区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市政法委、市人民检察院做了反映,但都杳无音信。被逼无奈,2009年9月下旬,我只有带着给全国人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中央信访办的举报材料进京上访。自知理亏的昌邑法院的王玉堂听到我去北京上访的消息后,慌了神,赶紧给我打电话,约我在北京见面。在北京,王玉堂院长和封副院长和我见了面,王院长变了个嘴脸,说是只要回吉林马上给我解决所有问题,并作了大量的口头承诺。总之,绝不让我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我是一个受党教育多年的干部,看到王玉堂诚恳的态度,并且代表着昌邑法院一级司法机关向我作出承诺,我相信了他,并满怀希望的返回了吉林。
在2009年末,在等待了长达四年之后,昌邑法院终于对我的案件予以立案。这姗姗来迟的立案至少能说明两个问题:一是我的当年的执行立案申请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应当在2005年就立案;二是昌邑法院严重违法,将我的执行立案申请拖了4年才正式立案,立案决定本身就说明了责任完全在昌邑法院。否则法院也不自行会补充性立案,自己打自己耳光。但是,这种补偿性立案,只是昌邑法院耍的一个手腕而已。由于在立案上就耽搁了4年,该案件的被执行人已经不存在了,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错过了最佳的执行时间,根本不可能给我执行回任何财产。因此,这个补偿性立案毫无意义。而据我了解,就在昌邑法院对我的案件迟延立案期间,被执行人尚有财产。而且,昌邑法院在此期间还强制执行过该被执行人。了解到这一情况,我更加气愤。如果昌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给我立案,我就不会遭受如此经济损失。我的经济损失,完全是昌邑法院的违法办案一手造成的。随后,我又找到昌邑区法院王玉堂院长,要求他兑现不让我遭受任何损失的承诺。可是王玉堂院长又变回了原来的嘴脸,开始百般抵赖和推脱,其行为令人感到十分龌龊。对于这种毫无意义的执行立案,我多次要求昌邑法院做出终结执行裁定,承认给我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并赔偿我的损失。但是,昌邑法院拒不做出终结裁定,对赔偿损失的事情也是百般推脱。万般无奈,我又向昌邑法院明确提出了赔偿要求,昌邑法院对此,装聋作哑,毫无反映。2012年8月,昌邑法院面对被执行人实在无可共执行财产的局面,被逼无奈,对案件下了终止执行的裁定。裁定中明确承认,被执行人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从法律文书上已经客观认可了法院的迟延立案行为给我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额财产损失。
拿到终止执行的裁定,我再次找到王玉堂院长,他依然不认账,满嘴推诿、哄骗之词。这么多年,我按程序到了许多部门文明的反映情况,但都杳无音讯。说实话,我的心已经很累了、烦了,也失望之极,忍耐已经到了极限。今天,我把昌邑区法院违法办案,相关法院人员渎职、违法犯罪的事实公布于众,让世人了解光天化日之下,竟有国家司法机关冒天下之大不韪,完全无视国家法律,如此漠视百姓的合法权益。相信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公正的信念、舆论的力量能够为我做主,还我公道。我也相信总有地方能够尊重法律,尊重事实,去纠正昌邑法院的明显错误,让违法犯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治。此次,不解决问题,我将不决不罢休,并不惜任何代价,一定要维护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净化中国的司法环境,还老百姓一个蓝天,无论我个人做出什么牺牲都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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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05 17:08
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可以申诉。
回复时间: 2012-10-04 06:19
认为不公,可以申诉或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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