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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次要责任方有义务向机动车主要责任方赔偿车损吗?

 10-04 20:03  悬赏 0  发布者:沈建勇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曲靖 回答:(2)
我是非机动车次要责任方,本人受伤住院,电动车损坏严重,因横穿机动车道回家,与直行超速轿车相撞,轿车受损无人员受伤,机动车主向我索赔车损,我有必要支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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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0月05日 09时36分
你好,你可以向对方主张你的损失,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对方也可以向主张财产损失,你们根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按照相应的比例承担责任。如有疑问你可以电话咨询我。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04 23:38
需要按照责任认定赔偿的,但你的损失可以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评论者:沈建勇 给我留言
时间:2012-10-05 14:55
我想补充的问一下:我横穿公路时,已到达非机动车道,相撞地点发生在非机动车道上,并且对方的轿车的损坏主要是因为碰到我的电动车尾部,刹不住车,撞断人行横道上的4棵树后,又撞上人行道旁的土堆后来了个底朝天所制,这因该是他自己的操作失误,我还有义务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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