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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问题

江苏-常州 05-17 20:52  悬赏 0  发布者:szp897……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去年我与二房东签定了租房合同,由于二房东租房前转租他的上家,转让费出了28000元,但是我经营的商品和他的商品不同,所以他的设备什么的我基本没要,而且我租他房屋的租金也高于二房东和房产主人之间的合同金额,今年租期到,我已重新和大房东(房产证主人)签订租房合同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二房东现在还要问我们要28000元的转让费!不知道是否合理!我们和房产证主人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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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17 20:54
你与房主的合同合法有效。二房东无权要求你支付转让费。
回复时间: 2010-05-18 04:36
你好,根据你所讲,分析如下:
   1、首先要看你们之间转让合同是怎么签订的,你从二房东手里转让店铺,约定了转让费的话,应该交;转租只是转让合同的一部分;
   2、上面租赁合同期满后,与一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此时二房东继续要转让费没有依据。
   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或者QQ:851885667(留言)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5-19 11:21
看你与二房东的合同中有没有约定转让费的,如有约定的你应当支付,如没有约定的你无需支付,另外你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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