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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纠纷

湖南-邵阳 10-13 11:22  悬赏 0  发布者:aiyue 给我留言  回答:(1)
快递签收是代签,到本人手中查看快递发现少件,再细看快递存根单,标明发件时重量1.9KG,现有重量1.4KG,联系客服想查明掉件原因,说签收后概不负责,有追诉权的是发件人。但发件人暂时联系不上,我想问我真的没有追诉权吗?我也属于利益受损方,我只能找发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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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3 11:29
签收的并非本人,因此快递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找快递公司。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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