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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

天津 10-14 09:56  悬赏 0  发布者:LLL111…… 给我留言  回答:(6)
您好,我是天津的,去年8月买了一所房子,现在开发商要求在10月15日前收房,可是收房前必须交物业费,取暖费,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等,交了这些费用后才给你钥匙允许看房,请问一下这合理吗,另外要投诉他们到那个部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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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5 06:35
具体需要看合同约定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0-16 01:12
要看合同的约定。
回复时间: 2012-10-14 10:59
不合理,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0-14 12:27
按照购房合同来。仔细看看合同条款吧
回复时间: 2012-10-15 11:23
交房前物业费、取暖费等不由你承担,如果是预交交房后费用,是否应当预交看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
回复时间: 2012-10-18 12:31
依照双方合同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相关约定,不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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