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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贵州-铜仁 10-18 12:31  悬赏 0  发布者:130355……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供电所的一名抄表员(协管员),从2010年1月份到至今,单位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3金,每月工资是850元,我进去的时候单位领导说每月只负责抄表,后来又要求我们要负责催收电费,还要负责抢修,电费回收率达不到还要扣我们的工资,如果我们不服从安排,就要开除我们。我真的呆不下去了。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单位要开除我,我应该怎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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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18 12:32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0-18 12:44
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维权 ,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等
回复时间: 2012-10-18 15:30
不签定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最高为11个月。证据方面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即可,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0-18 16:29
注意收集证据,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10-20 17:48
可以投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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