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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的老家在哪里?

湖南-衡阳 10-20 19:52  悬赏 0  发布者:haxon 给我留言  回答:(1)
核心提示:一九九八年,衡南县江口镇贺姓人在组织编修《贺氏八修宋谱》搜集资料时,发现上述两书中的《秦改贺,不为错》一文,认为该文侵犯了贺氏的名誉权,将贺姓后代说成是秦桧的后代,于是多次找罗大光、罗天宝及衡南县文化局,并要求衡南县委协调处理,经县委多次调处无效,原告向本院起诉罗大光、罗天宝、衡南县文化局侵害名誉权纠纷。但法院却以搜集整理出版衡南县境内的民间传说从开始至今已近十四年,作为原告衡南县江口贺姓人应当知道《秦改贺,不为错》在县有关单位发行,但贺氏诉讼代表人对此未提出异议,现在才认为该文侵犯了江口贺姓人的名誉权,其要求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不受法律保护,驳回原告衡南县江口贺氏诉讼团的诉讼请求。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确过了诉讼时效,这种判决也是说得过去的,但法院确却没有再进一步调查而草率结案。其实法官们稍微有点责任心,上网查一下就能发现“秦改贺,不为错”完全是以讹传讹,胡编乱造的(另外庭审时被告罗天宝辩称:《秦改贺、不为错》这篇文章不是我口述的,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这样的话)。《衡南县资料本》和《中国民间故事集成湖南卷》毕竟是由政府搜集整理出版的,有一定的权威和影响力,不能为了完成上面下达的任务,就随便胡乱收集这种毫无历史根据的八卦,这是不尊重历史,也是对江口贺姓人的名誉权的严重侵犯,虽然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但法院应当尊重历史真相,判决被告收回并销毁原已发行书籍中侵害原告名誉权的文章,并用书面形式在新闻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那么秦桧的老家到底在哪里? 根据最新的考古资料显示:秦桧的老家是在南京江宁桦墅村而非江口,而且去年还专门修建了秦桧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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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0 20:23
1、贺氏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的话,可以认为诉讼时效中间是不断中断的,终端之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2、诉讼时效抗辩须被告主动提出,法院不得主动援引。
   3、一般法院认为诉讼时效已经中断的话,不会进一步去审理实体内容。、
   4、由于涉嫌侵权的事实一直存续,因此其侵权行为可视为一直未终结,可据此抗辩对方诉讼时效之说法。
    5、退一万步而言,对于没有参加此次诉讼的贺氏家族成员,可以考虑再起诉,就从其最新发现该书侵权之日开始计算其诉讼时效。这样不会违反一事不再诉原则,而且可有效抗辩诉讼时效的事由。
    6、名誉侵权诉讼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其他人起诉是否必须在衡南县也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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