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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归属问题

广东-东莞 10-22 17:33  悬赏 0  发布者:xy1966……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2009年买了一套房子,房款全部由我支付,产权名字是我儿子,但于2010年与他签订了一份协议(未公证),协议的主要内容为:因房款由我支付,故他转让、变卖、抵押必须经过我同意,我们双方都签了名字。现房产证也在我手里,我担心他去做挂失后变卖该房产,如果他这样做,我可否通过法律的手段要回本属于我的房子
问题补充:
如果要他归还房产,过户费用和买卖房产一样吗,是否也要缴纳一样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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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0-22 17:36
如果第三人善意付款并办理过户,那么你只能向你儿子追偿,无权要回房子。
回复时间: 2012-10-22 17:39
如果未出卖的话可以要求他归还,第三人善意付款并办理过户,那么你只能追偿房款。
追问:

如何归还,费用高吗

回答:

让他交房子给你即可。

追问:

要办理过户手续吗,过户费用与一般转让费用一样吗,谢谢

回复时间: 2012-10-22 22:27
如果第三人善意付款并办理过户,那么你只能向你儿子追偿,无权要回房子。
回复时间: 2012-10-22 23:36
如果第三人善意付款并办理过户,那么你只能向你儿子追偿,无权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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