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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解雇后,补偿金争议

广东-佛山 05-25 17:32  悬赏 10  发布者:jq168 给我留言  回答:(1)
业务工资一般是底薪+补贴+提成。我朋友是2004年8月进厂的,现被解雇了,在开始公司没有签合同和也没有交社保,但在2008年有补签了一次合同(从2004年8月签到2009年8月),同时也帮忙买了社保,但后面又没有签了。现公司只同意按底薪来补6个月,说提成是不算工资,请问这种说法对吗?(提成算的话,前三个月的平均全额工资:在1万5左右).还请帮忙尽快回复。谢谢。。。!
问题补充:
非常谢谢李律师的回答。业务行业里面工资是:底薪+提成+补贴,业务员一般底薪都不高的,每月工资主要收入是靠拿提成(举例说明:像一个月做了10万元的货款的话,提成为5%,这个月就可以拿提成:5000元)。公司一般底薪和提成不是同时发的(提成要等货款收回后,才发)。请问一下,前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月份,是不是公司要按双倍工资赔偿呀?前面4年没有交的社保是不是也要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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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5-26 00:11
不知道你的工资是怎么构成的?提成是指什么?
一般认为应算入总收入里面,计算经济补偿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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