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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泰康人寿欺诈消费者

广东-惠州 11-07 08:38  悬赏 0  发布者:face20…… 给我留言  回答:(4)
2010年10月份我们去惠州市人人乐旁边的建设银行存款的时候,惠州市泰康人寿公司销售员陈红英向我们推荐了“泰康金满仓B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业务,买的交费期5年,每年8000;当时她跟我们说每年的利息为4%,即第一年为8000*4%=320元,第二年为(8000+8000)*4%=640元,以此类推;并且每年都有分红,分红为保金累计总额乘以当年的利率,分红利率根据当年的收益而定,但是她说根据保监会规定不能低于2.5%也不能高于6%,十年一共有40次分红.而在今年我们查资金的时候才发现对不上数,打电话到北京的客服了解到,这个保险的实际情况完全不是她给我的资料和她所说的那样。现在我这里有录音可以证明她所说的内容,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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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07 10:46
可以去消协投诉
回复时间: 2012-11-08 09:03
建议:再次把录音仔细听,并且逐句整理出来(原话一字不漏不错),一般来说,保险营销员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试才上岗的,如果确实存在误导、解释错误,就向国家保监会、省保监局书面反映。如果属实,你所提到的营销员存在严重过错和不当,其所在机构也将面临严重处罚。但是,你要把心态放好,这是个体制问题,不单纯是某一个人的问题。有兴趣,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2-11-13 18:16
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1-14 10:48
到保监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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