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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的房产增值分割

 11-12 15:55  悬赏 0  发布者:changc……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廊坊 回答:(3)
男方2008年买房,男方一人首付,两人2010年结婚,两人共同还贷,现在俩个闹离婚,按婚姻法女方应得她自己还款部分数额加上该数额购房房份额的增值收益。我想问一下:增值部分是指现在的房价与刚结婚那年(2010年)的房价差,还是现在与买房子那年(2008年)的房价的差
问题补充:
我问的是怎么算这个增值部分,增值部分是指现在的房价与刚结婚那年(2010年)的房价差,还是现在与买房子那年(2008年)的房价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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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12日 21时27分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12 22:34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是你们共同还贷到现在的房价差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1-1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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