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已解决问题

生活的无奈

 06-01 20:01  悬赏 0  发布者:l14981…… 给我留言 地区:福建-福建 回答:(1)
在学校里开了个小店铺!本身市里不允许,但是,学校拿出来招标,被我们拿下了!有签过合同,但是,后来,被学校领导以打收据为由,拿走了,没拿回来!交了租金之后,学校老师不允许学生来买东西。跟学校领导反应,学校领导说:“跟学校没关系,不关他们的事!这个要找老师说!”我们现在天天亏本。我们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6月01日 23时01分
你好!你跟学校租了店面,本意就是要开小店经营,如果学校反而禁止你再开小店,就是违反了店面租赁协议,从而使你租店面的目的无法实现。你可主张对方违约,并要求解除租赁协议、返还租金。
另外,学校出租店面行为可能违法,你也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求对方返还租金。
现在你这个事可能出现学校和老师相互推诿,你不知向谁主张权益。其实你可以把开收据给你的人和学校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不怕对方推来推去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答案我 很满意了!
也帮我考虑的很全面!
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山东东营
福建福州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4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55
广西 柳州
人气:7107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1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