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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交通调解书后还能再追究对方责任吗?

浙江-杭州 05-30 08:22  悬赏 0  发布者:tonydi……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方机动车和对方电动车发生事故,我们先签了调解书,由我方负责对方医疗费用及电动车修理费用。后续交警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我方主责,对方次要责任。过了近一个月后,我方车子发现需要修理费用,保险公司只能赔付70%。那余下的30%费用我方还能再追究对方电动车的责任让其赔付给我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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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5-30 08:34
赔付给
追问:

调解书上好像有一句:我方负全部责任(包括对方医疗、修车等费用,未提及我方车子修理问题),这样的情况下,还能再度追究对方责任吗?

回复时间: 2018-05-30 09:15
调解协议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8-05-30 08:40
按照调解书履行
追问:

谢谢,是不是我也不能找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了?

回答:

按照约定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5-30 09:15
没法追究了。
回复时间: 2018-05-30 09:38
一般不能
回复时间: 2018-05-30 09:48
调解协议有效的
回复时间: 2018-05-30 10:39
比较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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