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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表决大会的表决,会后经领导“动员”后修改有效吗?

 11-27 08:18  悬赏 0  发布者:fangli…… 给我留言 地区:贵州-黔南 回答:(2)
我校的《2012年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由于严重显失公平:除教学一线以外的几乎所有“特殊岗位”和集体荣誉学校领导加分占到了绝对优势的程度!(见照片《洗马中学2012年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领导小组会议修订稿)之二《业务能力》第3条和之四《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第4条)因此,在7月14日、7月25日的两次教师大会上连续两次被否决!


在9月13日早上7:30进行的第三次教师大会表决时,学校采用了由一名学校领导将“实名签字表决表”逐一送到每位教师面前,签字完后再送到下一位教师面前,没有到会的教师则由学校领导代签“同意”的方式进行。教师们签字表决完成后,由于签“不同意”的老师比7月25日表决时还多,学校领导当场宣布“不通过”。但却不宣布散会,校长在主席台上继续做工作,要求大家老师“顾全大局、支持工作”……。直到8:22分时,有的老师说:既然表决已经得出“不通过”的结果,现在已经是第一节课都已经超过了2分钟了,为何不散会?校长说:“签‘同意’的老师去上课,签‘不同意’的老师留下继续开会”。但老师们上课的上课,离开的离开,全部离开了会场。


课间操后,学校领导们作出了一件谁都想不到的举动:将大部分签“不同意”的老师们逐一叫到学校领导办公室做工作,要求将“不同意”划掉,重新签上“同意”(见照片《洗马中学2012年岗位竞聘考核细则》全体教师表决意见表,上有明显的改动痕迹)。为了完成这项工作,领导们中午“废寝忘食”,有的教师在午睡中被叫醒去办公室接受他们“做工作”。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下午第二节课。


放学后,学校紧急通知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校长在会上说:通过做工作,老师们终于提高了认识,转变了思想,顾全大局了,现有不少教师已将“不同意”改成“同意”,“同意”的总人数已经超过了80%,方案予以通过。就这样,原本“不通过”的方案,在领导们的“运筹帷幄”之下,就这样“通过”了。


我作为本校一位普通教师,实在想不明白:明明“不通过”的方案,在未作任何修改的情况下,就这样“通过”了,这种作法是否违规违纪?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问题补充:
尊敬的胡爱军律师:您好!证据是确凿的,以上提到的照片《洗马中学2012年岗位竞聘量化考核细则》(领导小组会议修订稿)和照片《洗马中学2012年岗位竞聘考核细则》全体教师表决意见表都以《龙里县洗马中学首创史上最奇特表决》的标题发表在“龙里吧”上的一、二、三楼。点击数现已达到16611,回复贴达到431。《细则》内容的不合理显而易见,但校领导认为只要会后改签得到认同为合法,不论《细则》内容怎样,只要符合我们当地文件规定的“80%以上”的要求,《细则》就是合法有效的。我们都把握不准:是正式表决大会上的意见有效还是会后经领导“动员”改签的意见有效?恳请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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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28日 00时47分
如果证据确实,向上级部门、纪检部门举报,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追问:

尊敬的唐羽生律师:您好!我咨询的主要问题是:正式表决大会上签的是“不同意”,会后经领导“动员”后改签“同意”,一是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二是方案在未作任何修改的情况下,通过会后动员改签达到通过人数的这种作法是否违规违纪?是否有效?是否合法? 恳请指教。

回答:

违纪违规,应当无效,不合法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我也是这种看法,只是找不出具体的法律依据而已。试想:会后经领导“动员”改签的意见如果都有效,还要召开正式表决大会干什么?领导处于天然的强势地位,即使是轻言细语的动员难道会不具有天然而又无形的威胁成分?如把会后改签也说成是“真实意愿”,那正式表决大会的表决难道不是更真实吗?多谢您的帮助,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1-27 09:01
如果有证据证实的,可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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