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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后还有试用期一说吗

 11-29 23:31  悬赏 0  发布者:cjnocj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克拉玛依 回答:(1)
本人于2011年6月毕业,后经过企业考试通过获得就业资格,于2012年5月完成公司要求的理论培训,期间吃住一律自费,后又安排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实习,没有工资,只有口头的一个月840的生活费,今年11月签合同,却多出三个月的试用期,请问这样合法吗,再就是实习期间生活费发的不清不楚,有时多有时少,实习期间没有任何合同,想问一下这样的企业招工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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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1月30日 07时51分
试用期和实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追问:

那么半年实习过后还可以再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吗?这样是合法的吗?

回答:

实习是你上学的内容;试用是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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