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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变旱田,多出面积归谁所有?

黑龙江-哈尔滨 06-05 19:31  悬赏 10  发布者:晨然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1997年测量土地时,我村部分农田是水田,田中的梗子不做为测量面积,并以此次结果颁发了“土地拥有权证书”。后来由于水源短缺,和村民的意愿,将水田改为旱田。每家的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就多出了一个埂子的面积。在2006年,经村大队与村民协商统一将部分农田承包给私人种树(租金是按照证书上的面积,实际使用土地是包括埂子的面积)。两三年过去,种树不顺利,土地荒废。村民申请终止承包,承包人和村大队一致同意。但返回来的土地面积比承包出去的少了,这是为什么呢?
村大队给出的理由是:
返回的面积与每户的“土地拥有证书”上的面积是一致的,多出的土地不归村民所有。
现村大队以“土地拥有权证书”上的面积返还给每户,把每户多出的埂子的面积集中在一起,共十几亩承包给私人使用。请问这样合法吗?
问题补充:
如果合法,那当村民想把旱田变回水田时,怎么办?面积不就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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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6-05 21:52
同等条件下,本村集体成员有优先承包权,承包收益归本村村民集体所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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