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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人身损害问题咨询

 07-01 18:42  悬赏 25  发布者:wangsh……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张家口 回答:(11)
律师您好,咨询此问题。事情经过:外村一家做危房改造(平房一层)我村的两个人承揽了所有的砌砖工程(包工不包料),其中一个承揽人找到我爸去当小工,工资一天150,工作其间,有一项锯房檐头的工作,本来是房主的儿子在锯,我爸看他锯的慢可以影响工期,自己去锯结果不小心将手中指锯断,四指锯骨裂,在与房主和承揽人协商的时候,都说与自己无关,承揽人说锯房檐头的工作不在承揽范围内,房主说是在承揽范围,无法协商。据了解,如果房檐头不锯,整体的砌砖工作也完成不了。
承揽人为个体包工头,无任何资质,承揽也都是口头约定,无合同。
所以如果起诉,咨询以下问题:
1、这种情况下,我爸,承揽人,房主都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例各是多少(涉及赔偿)。
2、当时住院的时候报的是工伤,这种情况是否是工伤,还是人身损害,医院是否可以更改。如果能更改是否可以走医疗报销,如果无法更改对责任认定是否有影响。
3、由于有两个承揽人,我爸是其中一个人找,另一个承揽人已经说明,人不是他找的,与他无关,这种说法是否合理 。
4、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承揽人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导致活没干完承揽就不干了,这种情况对伤害责任的认定是否有影响。
问题补充:
误工费如可确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8年07月01日 19时14分
你好!细看了你的陈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首要要确定的是你们三方之间的关系。。承揽人与房主是承揽关系,你父亲与承揽人属于雇佣关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根据法律规定,你父亲应该找雇主承担责任,由于承揽人没有任何资质,定作人也就是房主应该承担选任过失的责任。一般这样的责任分摊,在司法实践中,承揽人70%-80%,定作人20%-30%。
4、住院报的工伤,不影响索赔的。实际中都是因工作受伤,只是索赔依据不同,程序不同。
劳动关系下,是申请工伤认定,通过仲裁请求工伤赔偿。
雇佣关系下,是人身损害,通过法院诉讼处理。
5、医院是否更改,直接与医院协商。一般来说,与医疗无关,只是受伤原因,医院还是可以配合更正的。不同的受伤原因,对医疗报销有影响的,所以还是更正为与客观事实相符的为好。
6、两个承揽人之间属于合伙关系,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你们可以找任何一个赔偿。
7、承揽人的工作是否合格与否,是承揽法律关系,与人身损害赔偿无关。所以,不影响伤害责任的赔偿问题。
8、建议你方,治疗终结后,找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评定。构成伤残和不构成伤残的赔偿相别很大的。。
在此情况下,你方的索赔司法程序:治疗终结,鉴定伤残,然后协商不好,向法院起诉索赔。需要准备诉状,各方当事人身份信息、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等等,到法院立案,等候开庭,判决。
9、人身损害,除了责任划分还要看按城市标准还是按农村标准计算,还要看被抚养人情况,还看伤残等级等等。。人身损害赔偿一般赔偿包括:医疗费、后续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营养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
10、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委托所在地律师帮助处理,省心省事,权益可以最大化。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追问:

谢谢您,我还有一个疑问,就是现在房主说是全包,但承包人说只包砌砖,不包锯房檐头,因为只是口头约定,这个具体也说不明白,我感觉这个和房主承担的责任比例有关系,如果房主与承包人这个承包范围争论不明白,这种情况要怎么处理。

回答:

正如你所说,如果房檐头不锯,整体的砌砖工作也完成不了。锯房檐头是为了砌砖,属于前期工作,应视为承揽工作的一部份。。
法律上没有固定的责任比例,前面第3点也说了,在司法实践中,承揽人70%-80%,定作人20%-30%。

追问:

因为我爸也是不小心自己锯伤的,他要承担一些责任吗?

回答:

履行的是雇佣工作中受伤,除非你爸有重大过错或故意,否则由雇主承担。你爸不小心锯伤,不属于重大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追问:

好的,谢谢您,已采纳最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对律师回复讲解满意。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01 18:43
可向房东和承包人主张权利
回复时间: 2018-07-01 19:24
只有第一个问题,是比较 重要的。但是这里有3个变量,律师介入之后,收集的证据,也会影响责任比例。
回复时间: 2018-07-01 21:22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本案是自然人之间的承揽、雇佣关系,不属于工伤;
二、住院报工伤,对你们索赔没有影响。只要因工作原因受伤,就可以得到赔偿。至于医院是否更改,可与医院协商。一般情况下,医院可以配合更正的。关于医疗费是否可以通过医保报销,建议你们直接咨询报销单位;
三、“另一个承揽人已经说明,人不是他找的,与他无关”该说法没有法律依据。虽然,你父亲是其中一人找的,但两个承揽人属于合伙关系,基于合伙关系,各合伙人是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三十五条 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承揽人的资质及施工质量等问题,并不影响你父亲可以得到的赔偿;
五、你父亲治疗终结后(一般受伤后3个月)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是否构成残疾及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同时可以对误工期限、营养期、护理期限进行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残情况而定;
六、具体赔偿标准: 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因本案属于雇佣关系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雇佣关系,法律要求雇员在工作中有义务尽到谨慎义务。本案,你父亲在工作中未尽到谨慎义务,自身有一定过错,在司法实践中,你父亲会承担一定责任,但承担责任的比例一般不会超过30%;
八、建议你们与房主及承揽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房主与两个承揽人;起诉时,须提交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包括病历、鉴定意见等)。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8-07-02 08:25
1、三者都有过错,个人认为你父亲和承揽人应当各承担30%,户主承担40%责任。

2、不是属于工伤。不应当有医疗报销。

3、这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4、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不影响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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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8-07-02 09:11
你好,由于各方对赔偿事宜无法协商,需要经过诉讼解决。误工费要看举证情况,如果没有证据可以参照行业的平均标准要求赔偿,由于房主在选任等方面有过错,因此,需要承担责任。你父亲与承揽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至于你父亲自己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证据情况进行认定。
回复时间: 2018-07-02 10:59
1、关于责任应该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a、前提我认为你爸爸,雇主(承揽人)和房主或者儿子都应该有责任。b、如果你爸爸主动帮助房主做自己工作以外的工作,雇主知道同意或者看到没有制止,应该承担雇主责任约20%左右;房主或者儿子同意你父亲帮工,且指导教导关注“没有木工经验的人工作不力”造成损害,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约60%左右;你父亲主动帮工做自己不熟悉的工作,造成自己损害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20%左右;d、如果雇主不知道没有看见你父亲做自己工作以外的工作,也对雇工进行了安全教育,不应该承担雇主责任;2、肯定属于工伤,但是为个人工作一般是按照侵权责任承担赔偿;当然可以走医保了,但是医保报销就不能再向责任人主张权利了,而且医保发现有责任人,可以向责任人追偿治疗费用的,还有医院是不管什么原因受伤的,病例是不能随便改的。3、应该找承揽人共同承担责任,另一人说不是他找的,与他无关,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4、“由于在施工过程中,承揽人施工质量出现问题,导致活没干完承揽就不干了”,这种情况对伤害赔偿责任的认定是没有影响。5、误工费按照实际工资计算,不好证明的可以按照当地的瓦工工资计算或者按照当地社平工资计算。6、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还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8-07-02 11:13
这爸这应该按人身损害来。具体是爸可以要求房主和承揽人共同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8-07-02 11:19
不好说,需要委托律师具体进行操作。
回复时间: 2018-07-02 17:56
你好  存在问题比较多   建议及时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8-07-02 23:44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信息解析如下:
    1、你爸爸在工作时受伤,而承揽人没有相应的资质、也没有登记注册相应的个体经营户,那么你爸爸受伤就不应当属于工伤,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就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要求赔偿;
    2、对于责任的划分,其中一个承揽人让你父亲去干小工,只要属于小工的工作范围,那么该承揽人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盖房的主家由于将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承揽人承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责任的大小,我曾经做过的案件来说,有的由承揽人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主家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有的判决承揽人承担百分之八十的赔偿责任,主家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赔偿责任;而你父亲没有较大的过错的情况下是不承担责任的;
    3、对于你所说的住院治疗时给医生说的是工伤,是否可以要求修改病历的问题,你们可以与主治医生协商看是否能够更改,因为该问题一旦由主治医生确定,就有可能无法变更;
    而对于是否能够按照新农合医疗保销的问题,关键是看新农合的保险里面是否包含这样的意外伤害,如果包含,那么就可以报销,如果不包含,那么就不能报销;
    4、承揽人因施工质量问题,没有干完活就不干了,并不影响对你父亲的赔偿责任;
    5、对于误工费的计算问题,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持续务工的情况下,应当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至医院确定伤残的前一天为务工期间,至于每天的费用按照你所说的每天150元计算也是可以的;
    建议你们三方共同协商处理,毕竟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协商不成时,可以掌握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权,法院应当会支持你父亲的损害赔偿要求的。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电话联系或者追加提问,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予以采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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