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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问题

广东 12-07 12:46  悬赏 0  发布者:蜗牛32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的问题是:婚前本来是由我老公的姐姐付了首付的一套房作为我们结婚用,房产证是他姐的名字,但是结婚后觉得那个房子地理位置不好然后就重新换了一套房,也是他姐出的首付,但是贷款是用我和我老公两个人名义贷款,等于说以后的贷款由我们两个人共同偿还。本来我老公也说房产证的名字写上两个人的,登记的时候把两个人的户口本、结婚证都带去了,但是现在房产证下来了,居然上面只写了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请问我应该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万一离婚了(只是万一,没有其他意思),房产是如何非配的?这套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我很头疼。望好心人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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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7 12:50
还贷为共同财产
追问:

那有没有公证的必要呢?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13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07 12:55
均分共同财产,均担共同债务 仍属于共同财产。
追问:

公证有必要吗?

回复时间: 2012-12-07 12:48
你们可以写个协议约定一下!
追问:

那要怎样写出的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2-12-07 15:07
最好方法就是律师代写协议再去公证
追问:

O(∩_∩)O谢谢您的回答,请问这个费用会很高吗?我们刚参加工作,能力有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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