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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的注明"赔偿金"的钱,辞职时需要支付吗?

 12-07 22:15  悬赏 0  发布者:yichen……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惠州 回答:(3)
你好,我是一名民营医院的医生,我毕业当时签了现在的医院,劳动合同条款里有这么一条  "因甲方为乙方提供了培训(单位出钱派出去学习了3个月,花费:2500元),如合同期内离职需按月向甲方支付赔偿金200元/月.这个条款合理么?我签了5年,现在还剩下3年半,这样需要赔偿1万多,按我对新劳动法的了解,不是任何形式的违约金都取消了么?这样的赔偿金需要赔么?我是否只应该赔偿 外出培训费的 五分之三么??现在提出辞职万一医院硬是扣压医师资格证之类的东西,是否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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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08日 00时20分
违约金赔偿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培训费2500元。超出的法律不会支持的!如果医院扣押你的证件,你立即向劳动局投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感谢您的回复,,如果培训期间是带薪的话那两个月的工资需要返还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7 22:40
当然不合理,你可以向医疗行政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 2012-12-08 20:26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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