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合同审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皓元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协议是否有效

福建-三明 12-08 00:24  悬赏 20  发布者:黄我房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1991年因政府开发旅游事业征地和拆迁,当时把我家(唯一的我一家)的住房和附房以及所有的建筑物都一起全部给拆除了,当时政府只给予我家安排了住房的基础问题,并给予我家承诺说在我新建的住房前面通路做街道,其余的建筑物等以后再安排,由于当时几年的旅游事业不是很景气,导致政府给予我们承诺的诺言等于是一句空话,导致我们等了好几年,政府还是没有给予安排其他建筑物的地点给我们,几年以后我的其他建筑物都没有着落,当时作为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没有烤烟房(我们农村用来烤干烟叶用的设施)就等于没有生产用的工具,也就是等于我们吃饭没有饭碗一样,当时我们一家7口人,全靠务农维持全家的生活。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怎能一直再等待政府的一句诺言呢?在非常无赖的情况下,我们自己在我叔叔家的自留地里花钱买过来盖起了烤烟房和凉烟棚等。2010年由于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和上升,政府再次扩建旅游事业又一次拆迁到10多家人的住房和其他建筑物以及涉及到几百亩良田(其中也包括我家唯独的4亩多良田)的征收,由于这个时候的法律相对当年来说比较健全了所以10多户拆迁户都得到了满意的安排,全部都安排在307省道沿线,也就是沿我们当地的街道边,在征收良田时也发生了很多村民不愿意的行为(有当时拍下的强制征收的图片)。今年政府再次扩建旅游事业要为原有的旅游景点建造一个停车场,我家的烤烟房和凉烟棚再次属于扩建范围之内,因此我们由于当时政府给予我家承诺的诺言至今20多年了还没有兑现,所以我家不同意拆迁烤烟房和凉烟棚,经过了两次的交涉还是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下,在2012年11月18日政府以强制的手段把我家的烤烟房和凉烟棚给拆除了,当时因为强拆,我老婆还被政府执行人员打伤,有留院观察记录及当时拍片等证据,由此、政府怕我告他们就以307省道边的一块地皮约100㎡左右,作为交换条件,而且还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我起草的,起草后还经过了乡镇的吴镇长批改,办公室主任该公章前还经过了电话告知镇政府阴书记的通过才改的公章,而后还经过了村党委书记(张清福)盖的村委会公章,村主任(张运久)的签字,2012年12月7日我接到镇政府阴书记的委托电话说我和政府签订的那份协议不能生效,要下公函给我声明此协议作废,理由是协议里第四条当时洽谈时没有提到。请教各位律师这样的协议能说作废就作废吗?如果我理他们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9 08:28
答:有效,可以就没有协商的问题另行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
回复时间: 2012-12-10 10:06
你的损失和相关日常开支费用可以要求赔偿
如有需要,约谈律师
具体方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22
山东 东营
人气:25470
山东 菏泽
人气:210446
辽宁 大连
人气:12163
重庆 渝中
人气:39658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2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