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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被政府非法征收,既不办合法的征收手续,又不履行解决协议怎么办?

重庆-酉阳 12-09 11:46  悬赏 0  发布者:184527……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重庆市酉阳县原江丰乡潮水村村民,2004年12月,重庆市酉阳县江丰乡政府假以国家征收名义,将酉阳县江丰乡潮水村的近百余亩的耕地非法征收(其中包含我户5.53亩),(注:此次征地在2006年8月被酉阳县国土局依法处罚过,即酉国土2006[007]号文件)并将其转让给中天公司用以修建电解锰厂。政府虽称是国家征收,却不给农户办理法定程序的征地手续和按法定标准进行征地补偿。而是以国家征收为幌子,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被占地农户与中天公司签定一份由中天公司拟定的《征收土地补偿合同》后,由中天公司付予农户一定的所谓补偿款即可,没有具体的征地后的安置措施。整个过程由政府人员操纵办理,却在整个过程中所办理的一切手续全都没有政府部门的公章以及政府人员的签名。
我户在此次征地中,占去了承包地中的大部份,由于政府和中天公司都没有征地后的具体安置措施。我户便提出了要求政府依法办理法定程序的征地手续,和按照法定的补偿标准进行征地补偿,并给予征地后的安置措施。至少也要办理盖有政府公章的手续。
然而,我户这依法合理的要求却被乡政府拒绝了。他们说:“全县的‘征地’工作都有是这样搞的,单单你户要求办理法定程序的征地手续,可能吗?再则说了,就是我们想给你办,也办不了啊。因为此次征地,根本都没有得到国土局的批准,我们又去哪里给你办合法的征地手续啊?”
于是,我户便不让中天公司占用我户的承包责任地。中天公司就找来乡政府来与我户协商解决办法。可没有想到的是,政府只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而并没有拿出诚意来解决问题。2004年12月至2005年8月间,政府多次与我户达成过解决方案,可每次都是由于政府不予以兑现而没能得到彻底的解决。反而是中天公司利用了政府与我户协商解决的近大半年时间里,将我户的5.53亩责任地占用破坏,变成了他们的建厂工地。
2005年8月,中天公司停止了建厂。这时,潮水村村支书、主任等人再一次地找到我户,说上面要他们无论如何都要把事情搞定,否则就要他们下课。他们希望我户看在大家都左邻右舍的份上,与我户把事情彻底解决。他们说虽然不能给予我户办理法定程序的征地手续,但是他们可以多拿钱来解决。
2005年8月22日,在参照《重庆市征地补偿条例》的标准下,潮水村支书、主任与我户达成了一份解决协议。注:没有完全的文字记录,大致内容如下:
一、 我户被中天公司占用的5.53亩责任地,由他们出面给予补偿,共计补偿我户13.7万元人民币。但他们说由于中天公司已停工,开与不开还说不一定,所以说他们只能暂时先付我户8万元(其中由中天公司支付7.8万元),剩下未付的5.7万元由他们以村支两委的名义给我户出具欠条,并承诺在一年之内付清。到时未付清,由我户收回土地,他们先付我户的8万元即作为了对我户的损失赔偿。
二、 安排我到中天公司帮扶组上班,每月工资800元,管吃住。但他们又说了,由于还有其它农户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如果我出勤,不利天他们开展工作,所以暂时不用我出勤。在没有通知我出勤期间,工资照付。
三、 为我户的老人办理社保、低保等。
注:他们说,由于此次征地是没有得到国土局的批准的,所以与其它农户的手续一样,不管什么手续都不能盖公章。
2006年9月,协议兑现欠款的最后期限已过。可他们并没有付清我户的欠款,也没有履行协议的其他内容。当我户找到他们要求他们兑现协议内容时,他们却以‘乡政府已换届,新来的书记不承认协议,他们也不再管理中天之事’为由,予以拒绝。我户对他们说,那我户就只好按当初协议去恢复耕种土地了。他们说,他们也管不了了。
按照当初村支书、主任与我户的协议,我户自2006年9月起,重新收回土地。可是,当我户去恢复耕种时,却遭受到了新来书记的非法行政干预。他以我户‘土地已卖给中天公司,已在中天公司领过了钱,土地已被国家征收了’为由,不准我户再进行耕种。于是,我户便详细给他讲解了村支书、主任与我户的协议的产生经过、内容、以及不履行协议所要承担的责任等,希望他给予我户依法合理的解决。可没有想到的是,他对我户的阐述竟然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荒谬地将我户在中天公司领钱的答案作为国家征收的法律依据,不准我户再耕种土地。并在9月间,叫来派出所的干警将正在进行恢复耕种的我户家庭成员抓去进行过羁押多次。2007年11月,我父亲在恢复耕种时,被县公安局抓去并被处以拘留七天的处罚决定。
从此,我户再也不敢去耕种自家的该些责任地了。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上访生涯。
一上访就是六七年的时间过去了,可我户的问题却依然没有得到依法的解决。
政府说我户的土地被国家征收了,可至今都未曾有过政府或者土地部门给予我户办理过依法的土地征收手续和征地补偿安置;政府又说我户的土地已经卖给了中天公司,可政府从一开始就不让我们农户直接与中天公司洽谈有关土地补偿的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乡政府与村干部在和我们谈,解决协议也是村支书主任与我户达成的;说我户有过协议,已领钱了,却又不兑现所欠我户的欠款和所达成的协议内容;而今我户依然还持有该些土地为期三十年的承包经营合同,却无法行使承包经营权,无法耕种该些土地。上访,上访了这么多年,问题依然没有得到依法的解决。
请问我现在要怎么做,问题才能得到切实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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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09 12:37
对征收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协议不履行的,可民事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2-12-09 15:21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协议不履行的,可民事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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