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消费权益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刘哲  李波  龙宇涛  
已解决问题

五层楼房间距多少合理?

 12-12 19:14  悬赏 0  发布者:向往123阳……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铜川 回答:(2)
我们小区西侧一国家机关盖五层办公楼,与小区楼房之间的间距只有十三米三,请问他们这样盖楼合理吗?我们住户应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2日 19时18分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要不影响采光就没问题。如果影响采光就构成侵权,你们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2 19:15
你好,建议咨询规划局和建委。
追问:

法律对房间距有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有怎样规定的?谢谢!

评论者:何青超律师
时间:2012-12-12 19:27
1 总则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
评论者:何青超律师
时间:2012-12-12 19:32
1 总则

1.0.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
评论者:何青超律师
时间:2012-12-12 19:3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评论者:何青超律师
时间:2012-12-12 19:41
国家强制性标准国标GB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山东淄博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辽宁沈阳
四川成都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0106
辽宁 锦州
人气:441665
辽宁 大连
人气:1194105
山东 淄博
人气:10849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