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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法律疑问

 12-14 10:48  悬赏 25  发布者:梨膏梨膏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延安 回答:(5)
我是一名采油工,于2012年11月6号不慎摔伤。当时单位给我报了工伤。叫我妻子护理我。因我妻子也是本单位的员工。但是我的伤自今没有回复。仍需要人护理。在西安复查头部有囊肿,医生建议在家休养。三月后复查。但是单位领导让我们上班。或请病假。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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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6057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4日 10时50分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追问:

在眼部缝了14针。而且我们没有单位的合同。签了但是都被单位保存。单位我给我们委托书。我们怎么鉴定。如果鉴定没有构成伤残等级。怎么办????

回答:

既然没有构成伤残,也可以要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等。

追问:

谢谢。在家休养时间单位应该承担什么?

回答:

误工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4 10:49
工伤治疗期间,单位安排上班违法
追问:

那我妻子属于什么身份?

回答:

你妻子不享受工伤待遇,应遵守单位的规定

追问:

我由谁来护理?、、、、

回复时间: 2012-12-14 10:51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170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4 10:53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你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即可。
追问:

如果构不成伤残等级。怎么办?我当时在左眼周围共缝了14针。

回答: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

追问:

那医院建议在家休养期间。我们应该享受什么/谢谢

回答:

停工留薪期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2-14 10:56
你好,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协商不成的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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