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陈晓云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公司将要辞退我,怎么索赔

北京 12-17 19:13  悬赏 0  发布者:黄继亮 给我留言  回答:(14)
公司将要辞退我,怎么索赔,我在合同期内工作累成了颈椎病,胸椎变形,医院拍了片子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7 19:24
申请工伤认定来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7 19:41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2-17 21:31
可以劳动仲裁维权,最终解决方案还需要根据案情和证据来确定,您需要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帮助可以电话咨询,以便做出更准确的回答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12-17 21:43
您好!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4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5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等情况确定;
6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2-12-17 23:41
申请工伤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回复时间: 2012-12-17 19:25
根据你的职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2-17 20:02
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2-12-17 20:32
可以申请鉴定,同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12-17 20:50
你好,如果是单位的责任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两倍的工资
回复时间: 2012-12-17 21:08
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2-12-17 21:19
可以申请工伤赔偿。
回复时间: 2012-12-17 21:45
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同时申请工伤认定鉴定,要求单位赔付工伤损失
回复时间: 2012-12-18 10:00
你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如果您的医疗期内的话单位是无权跟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建议来电咨询,田野律师团队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前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您做出更全面、精准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2-12-18 13:25
假若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该工伤赔偿,单位拒绝支付的,你应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赔偿,不服劳动仲裁时,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赔偿。      在一个月之内单位不申请的,在一个月之后一年之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切记:申请工伤认定和申请劳动仲裁一般都只有一年的时间。       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也在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范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广东东莞
江苏南京
辽宁沈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69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86
湖北 襄阳
人气:440567
湖南 长沙
人气:544326
安徽 合肥
人气:282816
广东 广州
人气:39266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34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