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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像照片归属问题

 12-18 16:17  悬赏 10  发布者:li732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咸宁 回答:(3)
事由:我在学校一家照相馆里照登记照,洗了十八张,花了十块钱,后来我想把电子版的照片让老板也发给我,他说要另外交5元,说是他花了心思照的,是他的作品。但是登记照都是差不多的,怎么能算的上是作品?
请问:老板对电子登记照另外加收这5元钱的行为算不算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电子登记照的版权归属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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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12月18日 16时37分
照相馆老板的说法是合理的,你对照片只享的肖像权,而没有版权,版权属于摄影人的,如果你要照片电子版是应当根据版权人的要求支付费用的。如果版权人不要求支付费用而无偿送给你那是人家无偿处置自己的版权的行为,必须是人家自愿所为,而别人无权强迫权利人无偿处置。但是,因为照片上的人是你,所以你拥肖像权,版权人不能不经你的同意而任意使用你的照片。本意见只供参考。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8 16:51
登记照也属于作品。至于是否要另外收费,要看你的十元钱里是否包含电子版照片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2-12-18 17:33
这个很确定的是属于作品 不要把日常生活的想当然和法律等同 他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 所以他可以收取这个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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