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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变动与房子的问题

山东 12-14 09:56  悬赏 25  发布者:小肥侠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山东一所大学的教师,03年单位说分房,交钱2万,后陆续交钱直到去年分到住房一套(15万),手里只有一张收据,无任何合同、房产证和土地证。性质按单位的说法是“半福利性质”,按市场参考价(因属于98年后参加工作所以肯定不是房改问题)。现在打算另谋出路,请问法律专业人士这套房子在离开后会不会被原单位收回?牵扯补交差价的问题吗?
1.房子我自己住,不打算卖,不牵扯再交易的问题。 
2.该房是97年建的,分给我是以“腾空房”的名义。 
3.房价按照校方文件是“市场评估价”。 
4.听说有证,在房产科集中管理。 
5.我现已婚,能否通过离婚的办法规避被收回的问题。 
请专业高手解答,最好能提供法律依据。
问题补充:
感谢前两位的热心!
但是希望能仔细看完我的问题再做回答。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2-14 10:03
 1 如是以市场价购买,你应拥有完全产权。
回复时间: 2008-12-14 10:36
请将资料带上当面咨询律师为好!
回复时间: 2008-12-26 20:46
无产权证的,有收回的可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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