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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小学生在上课的时候发生了意外伤害是谁的责任?

山东-东营 12-19 10:28  悬赏 0  发布者:leyao-…… 给我留言  回答:(10)
课外大活动是班主任的课,班主任带领已选好的30名学生练习跳大绳,准备参加比赛。不参赛的学生在教室里写作业,并做好了相应的安全教育。跳大绳一个接一个,速度很快。老师和学生精力集中,谁也没有注意到其中一个不参赛的孩子溜出了教室在一旁等待机会跳绳,在其中一个参赛学生跳的时候,他也跳进了绳里,两个孩子同时出绳,由于方向相对撞在了一起,导致了这个不参赛的孩子颅出血住院。请问,谁应该为这场意外伤害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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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12-19 10:29
由学校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9 10:29
学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2名孩子的有关费用。
回复时间: 2012-12-19 10:31
学生本人是明显有过错的 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学校的过错也很明显  责任是跑不了的
回复时间: 2012-12-19 11:06
可以要求校方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9 11:36
学生本人和学校都有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9 11:53
你好,根据学校和学生的过错确定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9 11:57
校方需要承担责任,因其没有尽到合理管理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19 16:03
学校承担过错责任,本人也要承担责任,另一个学生无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20 10:27
学校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学校承担一定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12-20 21:17
学校应当由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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